各乡镇卫生院、社区卫生服务中心:
吉林省卫生厅为贯彻和落实农村标准化村卫生所建设工作,为标准化村卫生所配备电脑及打印机。现已有部分设备到货并下发,为做好设备发放及管理工作,要求如下:
一、 各单位按卫生局电话通知要求,指定专人在指定地点接货,做好数目清点、接收人签字。运回本单位后,先集中存放,待全部设备到齐后按卫生局通知要求再向各标准化村卫生所发放。
二、 各单位从即日起指派专人对本辖区标准化村卫生所按照标准化村卫生所建设的条件和标准进行严格的检查和验收,做好验收登记留底工作,以备发放设备前省厅、市局的检查。
三、 加强国有资产管理,从即日起各单位对2011年以前及现在卫生局向标准化村卫生所下发的各类设备必须建立台账。对各项目要填写清楚,各卫生院向每个村所发放各种设备时,要求各村卫生所负责人本人签字,卫生院要留底存档。卫生局将于2012年对台账建立情况进行督导检查。
九 台 市 卫 生 局
联系人:医政科张岩松
电 话:1556891567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