致全市干部职工一封公开信
广大干部、职工朋友们:
我市2012年新型农村合作医疗筹款工作即将开始,为便于您向农民亲属朋友宣传有关政策,特致公开信。
一、什么是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制度
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制度是由政府组织、引导、支持,农民自愿参加,个人、集体和政府多方出资,以大病统筹为主的农民医疗互助共济制度,是国家对农民福利制度的一种。
二、参合范围
持有本市农业户口的居民;在我市乡镇所在地或办事处所属各村长期居住的外来农业人口;与我市农民结婚暂没落户但持有《结婚证》的居民;户口在乡镇所在地或办事处所属各村未参加城镇居民医保或职工医保的居民(不得同时参加新农合、职工医保、城镇居民医保)。
三、缴费标准
2012年度参合农民个人缴纳的费用为每人50元。2011年度内,在长春市中心血站、献血屋和献血车无偿捐献全血或成分血,且得到由长春市中心血站印发的《农民献血者减免新农合参合款凭证》的农民可减免2012年新农合参合款。
四、2012年医药费补偿方案
(一)住院及门诊补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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住院补偿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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门诊补偿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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医院级别 |
费用分段 |
补偿比例 |
医院级别 |
补偿比例 |
封顶线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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普通疾病 |
重大疾病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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乡(镇)级 |
0—400元 |
40% |
40% |
村 级 |
45% |
累计封顶线为200元(其中村级的封顶线为20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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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00元以上 |
85% |
8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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县(市)级 |
0—500元 |
40% |
40% |
乡(镇)级 |
4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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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00元以上 |
75% |
8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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县级以上 |
取消分段 |
50% |
60% |
县(市)级 |
40% |
(二)慢病补偿
参合农民患下列20种慢性疾病可以享受门诊补偿:1、尿毒症的透析治疗;2、恶性肿瘤的放化疗;3、器官移植的抗排异治疗;4、癫痫;5、精神病;6、系统性红斑狼疮;7、造血系统疾病;8、类风湿性关节炎;9、肝硬化; 10、风心病;11、肺心病;12、胰腺炎;13、高血压;14、脑血管意外;15、冠心病;16、哮喘;17、胃炎;18、乙肝;19、肺结核;20、糖尿病。其中1—8为特殊慢病,可在省内县级以上定点医疗机构门诊就诊,报销时按照住院补偿办法给予报销。其它慢病只能在我市二级医院就诊,报销比例为45%,封顶线为5000元。
(三)2012年参合农民年度内得到的各项补偿(包括住院补偿、门诊补偿、慢病补偿、大病二次补助等累计)的封顶线为每人每年8万元。
(四)住院分娩孕产妇的补偿办法
在乡镇有助产服务资格的卫生院住院正常分娩,除持救助卡获得300元的医疗救助款外,另给予最高300元的定额补助,如果自己承担的医药费用不足300元的,按实际发生额给予补助。在其它有助产服务资格的定点医疗机构正常产及非正常产住院分娩扣除重大公共卫生项目补助后,按新农合住院补偿办法执行。
(五)新生儿的住院医药费补偿办法
2012年出生的新生儿(母亲当年必须参合)在本年度内做为独立的个体因病住院,使用母亲的合作医疗证按正常标准进行补偿,无需补交当年参合款。需要说明的是,在参合年度内母子合计得到的各项补偿不得超出封顶线。
(六)未按转诊程序转诊的一律按可补偿医药费总额的30%予以报销。
(七)在报销范围内的意外伤害,就诊医院为本市定点医疗机构的,按审核合理医药费金额的30%给予报销;就诊医院为其他定点医疗机构的,按审核合理医药费金额的20%给予报销。意外伤害患者的报销封顶线为2万元。
(八)参合农民在九台市级及乡镇级定点医疗机构就诊,使用中医药及中医适宜技术的,在原新农合补偿比例的基础上再提高5个百分点。
(九)在市(县)以上定点医疗机构治疗的妇女两癌(乳腺癌、宫颈癌)、0—14周岁(含14周岁)农村儿童所患先天性心脏病、农村重性精神病、终末期肾病、耐药结核病,报销补偿比例为70%。
(十)患有儿童急性淋巴细胞白血病、急性早幼粒细胞白血病、先天性房间隔缺损、先天性室间隔缺损、先天性动脉导管未闭、先天性肺动脉瓣狭窄6个病种的0-14周岁参合儿童,在指定的定点医疗机构(吉大一院、吉大二院、中日联谊医院、吉林省人民医院、吉林心脏病医院、长春市儿童医院)住院治疗的,采取按病种定额付费的补偿办法,新农合的补偿比例为单病种定额付费标准的70%,治疗时要按照相关临床路径和诊疗操作规范使用药物和诊疗项目。如因疾病变异退出临床路径,新农合按合理医药费金额的70%给予报销。
(十一)重大疾病包括:恶性肿瘤、手术及介入治疗的心脏病、肾功能衰竭、白血病、再生障碍性贫血、急性心肌梗死、系统性红斑狼疮、介入溶栓治疗的脑梗死、手术治疗的脑出血、重型病毒性肝炎、肝硬化、结核病、急性出血性或坏死性胰腺炎、脑性瘫痪、关节置换、艾滋病、精神病、癫痫、手术治疗的腰椎间盘脱出、手术治疗的下肢深静脉栓塞、骨髓增生异常综合征(MDS)、手术治疗的蛛网膜下腔出血、动脉瘤。
(十二)纳入新农合报销范围的卫生材料按累计发生额计算,取消分段,全部进入统筹。对限价的卫生材料按照限价标准纳入新农合报销范围,超过限价标准部分的费用不予进入统筹。
五、参合农民患病时如何就诊、转诊
参合农民就诊时必须携带《合作医疗证》、缴款收据、二代身份证(未成年人持户口本)等。必须在本村的新农合定点村所、办证的卫生院或九台市级定点医院就诊方可享受门诊补偿。市内二级医院向上级医院转诊的具体程序为:科主任提出转诊意见、主管院长签字、市合管办批准盖章。以下情况无需转诊:新生儿、70周岁以上老年人;住院分娩、传染性疾病、精神疾病、恶性肿瘤的放化疗及脑瘫;特殊急危重症(直接进入ICU病房治疗或病历中现病史叙述的病情危重同时护理级别为一级以上的)。转往省外医疗机构就诊时,需由指定省级定点医疗机构(吉大一院、吉大二院、吉大中日联谊医院、吉林省人民医院、省肿瘤医院、省结核医院、省神经精神病医院、省中医院、延边大学附属医院)开具转诊单。
外出的参合农民发生疾病时必须到当地公立医院就诊。在长春地区范围内,县级及以下定点医疗机构住院资格互认,不受县域限制,无需转诊。但在申请报销时,在县域外定点医疗机构就诊的按照县以上医疗机构补偿办法执行。
六、参合农民在省、市级住院的定点医疗机构
吉大一院(含乐群街分部)、吉大二院、中日联谊医院(含二部、三部、南湖医院)、吉大四院(一汽总医院)、吉大口腔医院、省人民医院、省中医院、省肿瘤医院、省神经精神病医院、省结核病(骨病)医院、省妇幼保健院、省肝胆病医院、省前卫医院、解放军第二O八医院、武警吉林省总队医院、延边大学附属医院、吉林油田总医院、四平市中心医院、长春市中心医院、长春市儿童医院、长春市妇产科医院、长春市中医院、长春市第二医院、长春市传染病医院、长春市心理医院、长春市人民医院、长春市口腔医院、长春市烧伤医院、吉林延安医院、吉林普济医院、长春八一医院、长春E诺眼科医院、长春安宁精神康复医院等。上述医疗机构除标注分支机构外,均不含其所属的分支机构。
七、参合农民如何申请医药费补偿
所有医药费一律由本人垫付。关于门诊统筹补偿:参合农民在九台市内的新农合定点医疗机构门诊就诊由该院直接给予报销。所需的手续有门诊收据、复写处方、诊断书、门诊病志本、辅助检查报告单、《合作医疗证》、缴款收据、二代身份证(未成年人持户口本)及其复印件等手续。其中病志本及报告单在审核后医院可使用复印件留存。
关于慢病门诊补偿:需持门诊病志本、诊断书、门诊医药费收据、复写处方、《合作医疗证》、缴款收据、二代身份证(未成年人持户口本)及其复印件等手续到市合管办申请报销。医药费可以年为单位累加计算,在参合年度末报销,也可在参合年度内分次报销。
关于住院补偿:在乡镇卫生院、九台市级定点医院及省市定点医院住院的,出院后必须在就诊的医院即时报销。因特殊情况不能在就诊医院申请报销的,应在出院后一个月内持《合作医疗证》、缴款收据、二代身份证(未成年人持户口本)及其复印件、诊断书、医药费原始收据、费用清单及住院病历复印件到市合管办申请报销。长期在外地居住及外出打工人员除持上述手续外,还需有外出地派出所出具的常住证明或打工所在单位证明及户口所在地村委会证明。以下特殊情况的报销办法:1、临时外出人员在外出地因病住院时,必须为急危重症,否则按无转诊的补偿办法执行。2、参加商业保险又参加新农合的学生或农民,必须先在合作医疗申请报销,然后持学校证明或保单原件到市合管办在复印件上盖章,再到保险公司申请理赔。但不得重复参加政府举办的医疗保障制度(新农合、城镇居民医保、职工医保),即使参加了,也不能使用医保核算后的票据申请新农合报销。3、新生儿在报销时需持有母亲的合作医疗证、参合收据、二代身份证原件、新生儿户口本和出生证明原件及其他住院手续。4、参合农民中的困难群体在合作医疗申请报销后,需持民政部门出具的相关证明到市合管办在报销手续的复印件上盖章后,再到民政部门申请大病救助。5、违法、犯罪、打架斗殴、自杀自残、酒精中毒、公(工)伤、酒后受伤、交通事故、医疗事故、打工或帮工受伤、校园内受伤、乘坐机动车或非机动车受伤以及其它责任事故引发的医药费用不予报销。在报销范围内的机动车意外事故需持有驾驶证。6、参合农民只检查不治疗的住院费用不予报销。7、将原始收据丢失的医药费用不予报销。8、在港、澳、台地区及国外医疗机构就诊所发生的费用不予报销。
在领取门诊补偿及住院报销款时,领款人必须持有本人身份证。
八、参合农民跨参合年度住院,其住院医药费用按参合年度单独累计。参合年度末的在院患者,在每参合年度末的31日必须结帐,需继续住院的可重新办理入院手续。超过参合年度发生的医药费用,如果该患者未继续参合,不予补偿。每参合年度的医药费报销工作到第二年的二月末结束。
一人生病千家帮,一年五十减负担。希望你们把新型农村合作医疗的有关政策转告你的家族、亲戚、朋友、同学、战友等,动员他们积极踊跃参加合作医疗,使他们在自己有医疗保障的同时,也献出一份爱心。
祝全市干部、职工朋友身体健康,工作顺利!
九台市新型农村合作医疗管理委员会
二O一一年十一月二十八日 |